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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生物柴油:“国”“民”合作、强制封闭才有出路

作者: 时间:2016-09-291992 次浏览

信息摘要:

全球加速绿色发展来应对气候变化需要,种植能源被世界不少国家视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其中当数生物柴油,目前已具发展规模,未来前景广阔。

全球加速绿色发展来应对气候变化需要,种植能源被世界不少国家视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其中当数生物柴油,目前已具发展规模,未来前景广阔。

与世界经验不尽相同,我国靠“三桶油”规模化推广“种植能源”的生物柴油发展之路却由于种种原因以失败告终。而立足于“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的工艺路线却在市场自发刺激下,产业巅峰规模一度达到年产350万吨。“地沟油”制生物柴油在我国具有特殊的民生和环保要义,如今却因遭遇销售梗阻而濒临破产、倒闭,下一步该问道何方?本报记者近日就此专访了国家生物柴油产业联盟理事长吕勃。  

全球种植“柴油”前景广阔

中国能源报: 在全球加速绿色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背景下,世界生物柴油产业有何发展契机?

吕勃:伴随着工业革命走过近三个世纪,由化石能源使用带来的碳排放而导致全球气候变暖及生态环境的恶化,呈日益严峻之势。近年来,碳排放问题已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和重视。G20杭州峰会期间,占全球碳排放份额达39%的中美两国共同批准加入《巴黎协定》,尤其中国作为本届G20主席国和G20杭州峰会东道国,首先提出了全球能源治理的“中国式方案”。我认为,该方案意味着中国将与国际社会一道,为共同构建绿色、低碳的全球能源格局作出引领性积极贡献。在目前全球共同关注的绿色、低碳大背景下,作为可再生能源之一的生物质能源将会迎来重要发展契机。

植物在生长过程中对二氧化碳的转化吸收作用不可低估。之前观点认为植物吸收了人类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四分之一,但根据国外研究机构最新结论,实际数字远不止如此。纵观全球,近年来,以种植油料作物为主要原料的生物柴油产业发展迅猛。2015年,欧盟作为生物柴油第一大产区,总产量已经达到127.23亿升,主要原料为菜籽油。美国、巴西则以45.24及25.10亿升的产量紧随其后。美国使用的原料主要为豆油,巴西则主要为动植物油脂、豆油和棉籽油。此三国在全球生物柴油的产业占比分别达到40.23%、14.31%和14.2%。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报告预计,到2025年,全球生物柴油的总产量将由2015年的316亿升增加到400亿升。

我认为世界生物柴油产业之所以快速发展,离不开各国政府的鼎力支持。如美国政府提出,生物柴油的使用量要逐年增加,2017年要达到20亿加仑(约605万吨);巴西政府要求从2014年起,所有出售的石化柴油至少要添加7%的生物柴油,在未来三年内,还将逐步提高到10%。国际社会生物柴油的发展经验和成就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2015年在巴黎气候大会上,中国政府做出承诺:将于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年,单位国民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下降60%至65%,非化石能源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如果这个目标能达成,将会给中国的生物柴油产业带来一次巨大的发展机遇。我们相信,中国的生物质能源作为绿色能源一定会在能源转型的历史舞台上占据应有地位。尽管目前这条路走得不太顺畅。

中国能源报: 您对G20框架下中国完善和改革化石燃料补贴机制有何看法?

吕勃:完善化石燃料补贴机制对中国能源发展意义重大。解决化石能源引发的二氧化碳浓度快速上升问题,必须拿出实实在在的应对措施,而阻止气候变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我想强调的是,只要我们现在使用的化石能源还在获得补贴,就还会继续沿着传统能源的道路走向毁灭性的气候经济。近年来,化石能源补贴政策在各国广泛存在的现象已饱受争议。但是,我国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是全球唯一没有政府补贴,由民企做到350万吨/年产能的国家。

2014年3月,习近平主席与美国总统奥巴马在海牙会晤时表示:“取消低效的石化能源补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中国自身需求,也是改革的一项内容。”我认为,中国化石能源消费总量过高,一定程度上也与能源补贴相关的体制、机制有关。我们希望,中国在取消低效的石化能源补贴改革进程中,能从促进资源节约开采利用和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为出发点,增加对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扶持力度,不能怕触及传统石化产业的即得利益而放弃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

习近平主席在G20杭州峰会开幕式上指出:“我们推动绿色发展,也是为了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和产能过剩问题。今后5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分别下降23%、15%、18%。”我们对中国发展生物柴油产业是充满信心的。

中国应首先立足“地沟油”

中国能源报:在我国发展生物柴油产业之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哪里?

吕勃:与世界生物柴油产业不尽相同的是,中国当前发展生物柴油产业的重要性或意义,首先是立足于解决“地沟油”重返餐桌问题,然后才是大规模种植油料作物,制备生物柴油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科院院士陈竺不久前表示:“中国现在面对的是一场应对癌症的战争。”癌症一方面是吃出来的,一方面是被污染的大气“气”出来的,我认为,要想解决雾霾和“地沟油”泛滥流通问题,必须大力发展生物柴油产业。

“地沟油”所含主要有害物质之一——黄曲霉素是一种公认的强致癌物质,其毒性是砒霜的100倍。地沟油的另一种类“泔水油”中含有的苯丙比,也是一种毒性很强的致癌物。但“地沟油”经过“洗涤、蒸馏、脱色、脱臭”等工艺流程后,在外观上很难区分是“地沟油”还是调合食用油。自古以来,“民以食为天”的饮食文化,占据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首要位置,中国每年产出的餐厨垃圾中可提炼出的“地沟油”高达500万吨,但同时由于对“地沟油”的监管乏力,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地沟油”回流餐桌现象屡禁不止。

从低碳、减排的角度来分析,由于生物柴油不含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芳烃,如果能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将生物柴油掍掺到传统石化柴油中用于交通燃料,将会有助于降低柴油车的尾气排放。按环保部的最新数据,我国占汽车保有量14.1%的柴油车,其二氧化碳与颗粒物的排放量却占机动车总排放量的69.2%和99%以上,解决柴油车污染问题已成当务之急。

有数据显示,若将传统石化柴油中添加20%的生物柴油,机动车尾气可能会降低60—70%。我想强调的是,目前国家花巨资强力推行的清洁“高标油”目的是减排,但消费者不愿买单,遭遇“入市难”,劣质低标油市场份额反而变大了,减排效果不增反降。如果建立生物柴油封闭示范区,以生物柴油的名义强制推行高标柴油,一举两得即解决了“入市难” “退市难”的两难问题,又解决了“地沟油”及重卡燃油清洁化的防癌治霾问题。

解决好低品油退市难问题,必须由石化央企与生物柴油民企联合,合作,才能取得实效。我国“地沟油”制生物柴油产业主要是民企,自2004年起驶入发展快车道后,但以“两桶油”为首的石油石化央企,长期以来对发展生物柴油产业尤其是以地沟油为原料发展生物柴油产业的意义认识模糊不清,导致我国生物柴油产业发展在现有较为完善的政策框架下依然受到严重制约。

可尝试“国”“民”携手,强制封闭

中国能源报:解决我国生物柴油产业当前发展困境,您有何可操作性建议?

吕勃:我国生物柴油企业生产规模普遍偏小,产能多为5万吨/年以下,按现行政策规定,生物柴油企业很难拿到成品油批发销售资质,因此,自行掍掺销售基本上行不通。但是,在封闭示范区内通过 “国”“民”合作,建立混配中心,我认为是可以尝试的。

按照世界发展生物柴油普遍施行的强制掺掍经验,从欧盟、美国、巴西,再到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强制掺混比例从5%—20%都有。在中国只需要在传统石化柴油里掺掍2%就足以消化掉当前的生物柴油产能。而在云南,柴油消费量700—800万吨/年,云南的“地沟油”约有12万吨,按1.2吨“地沟油”生产1吨生物柴油计,只需掺掍1.5%生物柴油就可以完全解决云南的“地沟油”问题。

如果借助生物柴油(B5)封闭示范区,在“高标油”中掺混1-2%的生物柴油,既可顺利实施“高标油”的推广应用,又能将“地沟油”泛滥的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让百姓的餐桌安全得到保障。而通过“国”“民”携手合作,实施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条可以实现双赢的生物柴油推广之路。这条路不仅可有效提高现有成品油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率,如果能成功利用“撬装加油装置”,还将有助于拓宽石油销售企业尚在开拓的终端市场,并帮助高品质传统石化柴油顺利进入更为广阔的市场。

中国能源报:“国”“民”合作建立混配中心,需要政府做什么?

吕勃:我认为,政府只要支持建立生物柴油封闭示范区就可以。生物柴油发展可以借鉴我国多年鼓励发展的乙醇汽油,但生物柴油掺混远比乙醇汽油简单,不需要像乙醇掺混那样,要求特定组分的汽油,生物柴油掺混不需要新建专用调配、加注装置。

无论是从低碳、减排,还是管控“地沟油”以保证百姓餐桌安全的角度来看,发展生物柴油的意义都是值得政府重视的。我们希望此问题能够引起高层的关注,并建立国家级的协调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使现行政策法律文件得到有效落实。如果暂时建立不了国家级的协调机制,我认为建立一个省级协调机制,还是有可能的。但前提是“国”“民”合作模式能够得到各方认可。

“地沟油”制生物柴油适合分布式

中国能源报:生物柴油目前的技术进步程度怎么评价?与国外相比又如何?

吕勃:上海市从2013年9月开始在部分公交线路开展生物柴油试运行,目前约有1000辆公交车在使用生物柴油;生物柴油掍掺比例约为10%;云南从2011年1月份至4月,在47辆公交车试运营,也是按是10%的比例掍掺。经有关技术部门的车辆检查,最终结论为:车辆油耗略有降低,动力充沛,对发动机没有任何影响,尾气排放减少了60%。

我国生物柴油生产工艺与国外不同,主要由于原料来源不同(我国主要采用“地沟油”,国外则主要是油料作物),但不管何种原料,最终都能生产出合格达标的生物柴油。这里需要指出,我国现有两个生物柴油国家标准——《生物柴油调和燃料(B5)》(GB/T25199—2010)与《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BD100)》(GB/T20828—2007)是目前世界上最严格的标准。我们的生物柴油对欧盟、韩国、日本均有出口,质量没问题。我国生物柴油产业发展主要制约不是技术问题,是“地沟油”成本及能否借助“两桶油”现有规模庞大的配送渠道推广应用问题。

中国能源报:我国多年来生物柴油发展有哪些经验教训?

吕勃:我国发展生物柴油一直以来的主导思想就是借助新能源发展之势,以“三桶油”为主规模化发展生物质能源,从一开始就鼓励产能10万吨/年以上的生产规模。2006年1月起施行的《国家可再生能源法》也把生物液体燃料列入生物质能源的。最初国家发改委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各上一套10万吨规模的生物柴油生产装置。实际上最后只有中海油采用中石化的工艺路线,在海南建成一套6万吨/年的装置,原料为进口国外的棕榈酸油,最后因成本太高、原料供应受限达不到连续生产等原因,该装置已于2015年初停产。这种工艺路线并不是立足于“地沟油”,而是立足于生物质能源,事实上,近年来各地在推进种植油料作物工作方面也是问题重重。因此,我认为,在规模化发展生物柴油上,应该在石油央企近年来所做的失败尝试中找原因并总结经验和教训,同时,希望他们不要因此而停滞对生物柴油产业发展的支持。

中国能源报:立足于解决“地沟油”问题发展生物柴油,与以种植作物为主要原料发展生物柴油是两个层面的事情,发展模式也不尽相同。

吕勃:我国的生物柴油产业,目前已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同时随着国际社会对生物柴油的成功强制推广,中国的生物柴油产业发展必将迈上一个新台阶。近年来,虽然我国靠“三桶油”规模化推广“种植能源”的生物柴油发展之路因技术、资金等因素未成功,但可喜的是,以“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的产业却在“食品安全”之需的引导下,产业达到一定规模。

在2011年以后,基本上“地沟油”回流餐桌的可能性没有了,但是到2014年以后,随着大面积生物柴油的企业倒闭、停产,“地沟油”回流餐桌又“死灰复燃”, 2007年、2008年“地沟油”的市场价格最高时达到6000元/吨,之所以有这样的高价的“地沟油”,就是因为它有生产“精制地沟油”后用于食用油的市场空间。

多年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以“地沟油”为原料的生产路线不同于种植油料作物,其装置不可能达到10万吨级规模,我认为不能超过3万吨,而且要分布式就地取材、就地消化,才能更好地解决各地“地沟油”的去向问题。

决不放任“地沟油”变身食用油

中国能源报:在如今柴油供大于求的市场形势下,应如何推动生物柴油产业发展?

吕勃:“地沟油”不能作为一种普通商品任其在市场流通,按照商品的属性,交换价值必然决定了“地沟油”的去向。实际上,“地沟油”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就是高额利益的驱动!也就是说,如果将“地沟油”作为一种任意买卖的商品国家不出台严格监管政策,“地沟油”就一定会流向食用油链条。因为,只要进入食用油链条,一吨的利润就可以超过1万元。

用“地沟油”制生物柴油,首先是一个民生问题,“地沟油”有害物质关乎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最高法已将“地沟油”明确定位为有毒有害物质,根据2013年5月开始施行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将适用刑法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进行定罪。

所以我们应该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共识,绝不能放任“地沟油”按照市场普通商品的标准任意流通。“地沟油”的流向一定要有固定渠道。政府要出台强制政策,强制“地沟油”只能按一定的市场价格,并同时封闭进入生物柴油装置,必须要严禁市场流通。

为杜绝“地沟油”重返餐桌,上海市的成功经验十分值得在全国推广。上海市是由食安委牵头,在公交系统推广生物柴油。给出的补贴政策是:处理1吨地沟油补贴1000元。实际上,公交系统也是财政要补贴的,所以最终还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对于那些财政紧缺的政府,我认为至少应出政策。封闭推广生物柴油不应该是央企主导,而应该是由政府强制央企主导。实际上,按照乙醇汽油经验,在封闭示范区内,合作双方企业在经营自主方面都有很大空间,合作双方完全可以实现共赢。推广生物柴油,唯有借助石油石化央企现有庞大、规范管理的成品油销售系统,才能推行成功,同时对生物柴油企业而言,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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